第408章 流浪血族(6)_在惊悚片里禁止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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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流浪血族(6)

  家里的几亩地全都收割完毕了,院子里晾晒的也变成了金灿灿的玉米粒,赵玉瑭一边看书一边赶走飞来吃玉米的大胖鸽子,这鸽子是村里的人养的,训练得很老实乖巧,每天早上出笼晚上回笼,根本用不着人操心,农忙时分因此也就成了它们给自己加餐的时候,天天东家吃点西家吃点,还专门在人家院子里解决生理问题。

  “去去去。”

  赵玉瑭赶走两只鸽子,发现本来拿着画笔在画画的季椿已经被这几只鸽子吸引了全部注意力,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人家,一副蠢蠢欲动的模样。

  果不其然,季椿扭过头来,一本正经地问,“这个,我可以喝它的血吗?”

  他认真地阐明原因,“它们很好抓,我不会被发现。”

  赵玉瑭留下他时说了几句话,把利害关系给季椿解释了几遍,他显然是个十分聪明的小孩,对她的话理解得很透彻,认为自己留在赵玉瑭这里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可以规避被其他人发现追走的风险。

  他不再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因为会被别人发现,如果能确定别人发现不了,那他杀几只鸽子又有什么问题呢?

  季椿就是这样想的。

  他十分高兴自己找到了这样一个“漏洞”,炯炯有神地盯着赵玉瑭看,信心十足,认为赵玉瑭没有理由阻止自己。

  “不可以。”

  赵玉瑭翻了一页书,她坐在堆起来的玉米粒边上晒太阳,头上戴了顶宽檐的遮阳帽,挡住光线的同时也遮住了她的神情。

  季椿眉头皱起来,不高兴地问,“为什么不可以?”

  她那么吝啬,每次只给他一丢丢的血,现在又连只鸽子都不许他杀,季椿觉得很憋屈,并且认为她有点欺负人。

  “今天敢趁别人不注意杀几只鸽子,明天你就敢继续做回老本行偷人家的鸡鸭鹅,你能保证你每次都不被发现?”

  赵玉瑭语气恹恹的,“而且我讨厌你身上的血味,很难闻。”

  季椿呆呆地失去了表情,被她这句“很难闻”给伤到了,瞬间就憋得满脸通红。

  其实他是个相当爱干净的小孩,每天洗澡换衣服从来没让别人操心过,而且他肤色本就白得晃眼,沾染上一点点脏污就很明显,他一直非常爱惜自己,努力让自己随时都保持着一种洁净感。

  这么爱干净的小孩现在被赵玉瑭用“难闻”两个字评价,季椿惊呆了,缓过神来后闭紧了嘴,再也不提自己要杀鸽子喝血的事情,一个人坐在阴影里自闭。

  赵玉瑭看完半本书,抬头远眺歇歇眼睛,余光瞥到角落里一团默默发霉的阴暗蘑菇,忍不住反思了下自己。

  她刚刚说的那句话有那么大的杀伤力吗?

  “咳,”赵玉瑭清清嗓子,“我没有说你臭的意思,但血味那么腥就是不好闻啊,你现在每次只喝一点还好,但最初遇到你的时候,你身上确实有很大的味道嘛。”

  季椿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又默默把头低下去,手里抓了一把玉米粒抛着玩,抛出去的玉米粒又将之前飞过的那些鸽子吸引了回来。

  他声音闷闷的,因为年纪还小,透着股稚嫩的软劲儿,非常固执地强调,“血是甜的,是香的,一点也不臭,我也不臭。”

  确实,血是他的食物,是令他上瘾的东西,在他那里自然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存在。

  赵玉瑭想了想,拎着车钥匙往街上跑了一趟,再回来时手里拎着一小盒新鲜的榴莲。

  她把盒子打开,那股隐隐约约的榴莲臭就飘了出来,季椿第一次见这种东西,忍不住嫌恶地皱起了眉头,一脸疑惑地问,“这是什么?”

  “一种水果,和你爱吃的草莓一样。”

  季椿爱吃草莓这事儿还是赵玉瑭昨天刚发现的,起因是村长的孙子听说她们家多了个小男孩,就拎着一小袋子刚摘下来的好奇地来探望新伙伴,结果那一袋子草莓几乎都进了季椿的肚子。

  “和草莓一样?”

  季椿震惊地睁大眼睛,圆溜溜的眸子看起来可爱,他摇摇头,语气坚定,“它和草莓不一样,草莓香,它臭。”

  “谁说它臭?”

  赵玉瑭在季椿震惊惊恐的眼神中吃了块榴莲,面不改色地跟他对视,“就跟你觉得血是香的一样,我也觉得榴莲是香的,好吃得不得了。”

  “……”

  季椿最终还是被她说服了,不情不愿地承认了血是臭的这件事,在这之后虽然还会用渴望的眼神盯着院子里的胖鸽子看,但眼神克制又挣扎,每次都能联想到那天榴莲飘过来时的臭味,顿时连嗜血欲都不那么强了。

  不过这招不是特别好用,仅限于动物,如果遇到什么人离季椿很近,他身体里的嗜血欲就还是会隐隐翻腾冒头,到底是年纪还小,有很多时候都并不能很好地掩饰住自己的欲望。

  这天王栋来赵玉瑭家里抄作业,赵玉瑭写完一点他就抄一点,在等待的过程中拿了他老爸的手机玩游戏,一边玩一边嘟嘟囔囔。

  “你弟弟离我这么远干嘛?我又不会吃人。”

  大家都是小男孩,王栋还想找这个小弟弟一起玩来着,结果季椿非但不搭理他的示好,还故意坐得远远的,跟他保持着好长一段距离。

  赵玉瑭看了他一眼,“你身上太脏了。”

  农村嘛,到处都是树啊土啊的,淘气点的男孩子根本干净不了,天天都脏不拉几地到处乱窜。

  王栋低头瞅了瞅自己脏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衣服,又看看季椿那张白嫩干净的脸蛋,嘴硬地说,“又不是小姑娘,弄那么干净干嘛啊,你可别把你小弟养成小公主了。”

  他大大咧咧地说着话,主动去揽季椿肩膀,恶作剧般地想要把这干净小孩也蹭脏。

  季椿及时躲开了,但靠近的那一瞬间还是闻到了王栋皮肉下的血味。

  小孩子的血本来就是最好喝的,对季椿有很大的诱惑力,所以他出于本能,对这个脏小子露出了两颗尖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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